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《質量發(fā)展綱要(2011-2020年)》和水利部《貫徹質量發(fā)展綱要提升水利工程質量的實施意見》(水建管〔2012〕581號)精神,根據(jù)《關于開展2013年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年活動的通知》(辦建管〔2013〕49號)和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視頻會議要求,水利部近日印發(fā)《關于開展全國水利工程建設質量隱患大排查活動的通知》(辦建管〔2013〕129號),決定在全國范圍內(nèi)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隱患大排查活動。
本次排查活動的工作目標是,通過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隱患大排查活動,查找質量管理漏洞,摸清問題底數(shù);分析問題原因,提出治理措施,切實消除影響工程安全的質量隱患;宣傳貫徹質量管理規(guī)章制度和技術標準,提高水利行業(yè)全員質量意識,全面提升質量管理水平。
本次排查范圍涵蓋所有2013年1月1日以來在建(包括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加固)和竣工的水利工程,以重點水利工程和農(nóng)村飲水安全、病險水庫除險加固、中小河流治理、灌區(qū)節(jié)水改造等民生水利項目為排查重點。
本次排查活動的主要內(nèi)容有三項:一是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體系落實情況。主要排查工程參建各方資質、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數(shù)量和資格是否滿足要求,各項質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實,質量責任制是否落實等。二是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程序執(zhí)行情況。主要排查參建各方質量行為是否存在違反強制性條文情況,設計文件等前期工作成果是否滿足工程建設需要,設計變更是否履行程序,是否按照工程設計圖紙、施工技術標準和強制性條文施工,工程關鍵部位和環(huán)節(jié)是否實行旁站監(jiān)理,是否按照規(guī)范和標準進行了質量評定和驗收,評定和驗收的結果是否準確等。三是水利工程實體質量。主要排查工程實體質量是否存在隱患,歷次檢查和驗收發(fā)現(xiàn)的質量隱患是否及時消除等。
本次排查活動分四個階段實施:2013年5月至6月為安排部署階段,水利部各直屬單位和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按水利部統(tǒng)一要求,結合本地、本單位實際制定質量隱患排查實施方案,細化排查標準,提出工作要求。6月至8月為自查自糾階段,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和排查標準,認真開展自查,對發(fā)現(xiàn)的質量隱患限期整改。8月至10月為抽查階段,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隱患排查工作進行重點抽查,水利部對部分單位和地區(qū)的水利工程建設質量隱患排查工作進行檢查。10月至11月為總結分析階段,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都要對質量隱患排查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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